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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馈、要求及投诉的受理与解决方式

最后更新: 2026/11/03

反馈、请求与投诉接收及处理方式

(随DGROUP Technology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于2026年10月30日签发的第02/2026/QĐ-DGT号决定颁布 – 1.0版本 – 自2026年10月30日起生效)

第一条 依据与适用范围

  1. 本文件依据2025年《电子商务法》、第248/2026/NĐ-CP号议定第七条、2023年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2023年《电子交易法》、2015年《民法典》颁布,并具体细化huongdanviendulich.vn平台《运营规程》第III.7项。
  2. 本文件适用于针对以下事项的反馈、请求与投诉:
  3. 通过平台预订的服务(聘请导游、预订行程、租车、机场接送、聘请司机);
  4. 付款、取消订单、退款、结算划款、对账、联盟营销佣金;
  5. 在平台上发布的内容(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);
  6. 个人数据处理事宜;
  7. 平台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定。
  8. 提交主体:游客(买家);卖家(导游、旅行社合作伙伴、车队/租车商);合作专员;知识产权主体;发现违规内容的读者与访问者。

第二条 处理原则

  1. 公开、按时;本文件中的所有时限均有明确的起算点。
  2. 针对未达承诺服务的补救与赔偿标准由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并决定。平台负责接收、核实、提供证据、协助调解、暂扣款项,并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、判决执行退款与划款。
  3. 平台在接收和处理反馈、请求及投诉的过程中不使用人工智能(AI)或聊天机器人(chatbot)。最终结论由具相应权限的人员做出决定。
  4. 提交人对其提供的内容和证据的真实性负责。虚假、欺诈性投诉将依照《运营规程》第VII.2项进行处理。

第三条 接收渠道

渠道提交方式
在线表单(推荐)登录账户 → “我的投诉”栏目 → 选择相关订单(如有) → 描述具体内容、诉求并随附证据
电子邮件support@huongdanviendulich.vn(请注明订单号,如有)
热线电话/Zalo0335286405
违规内容举报文章自带的举报功能;或通过“我的投诉”表单、电子邮件、热线电话提交

通过电子邮件、热线电话接收到的反馈和投诉,管理委员会将在接收后立即录入系统,发放跟踪编号,并按表单提交的投诉同等流程处理;“接收投诉”的时间点以平台收到电子邮件或接到电话的时间为准。

第四条 提交投诉的时限

  1. 对服务质量、服务与已公布或承诺内容不符的投诉:自服务被记录为完成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(买家点击“确认完成”,或卖家点击“标记完成”后满24小时买家未予反馈)。
  2. 车辆与描述不符(车型、年份、座位数、车况或车辆证照与描述不符):接车时立即反馈,在用车前提出。
  3. 取消订单请求被拒绝:买家有权根据本文件对拒绝结果提出投诉。
  4. 支付故障(转账错误、支付信息被更改、泄露、侵占):平台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接收并核实。
  5. 在平台发生服务中断故障期间,投诉时限暂停计算,并在系统恢复正常运行时重新计算。

逾期提交的投诉,将根据第六条步骤二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。

第五条 档案与证据

  1. 投诉内容包括:订单号(如有);事件详细描述;具体诉求(退款、服务补偿、更换车辆、撤下内容等)。
  2. 随附证据:图片、PDF文件、音频、视频,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10 MB。
  • 系统自动将聊天记录和订单日志附加到投诉档案中作为证据。管理方还会核对已发布的服务内容、电子合同、车辆交接记录以及各方提供的证据。
  • 若管理方要求补充材料,第6条第4步的时限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时起算。
  • 第6条 解决流程

    步骤内容时限
    1. 受理系统发放追踪码,并通过电子邮件及站内账户发送受理通知(附追踪码)提交即刻(表单);收到即刻(电子邮件、服务热线)
    2. 确认与分类确认并对投诉进行分类;若投诉不属于平台管辖范围或已超时限,则通知原因。暂停结算被投诉订单的款项;订单状态变更为“投诉中”确认与分类:收到投诉后24小时内。暂停结算:收到投诉即刻执行
    3. 卖家申辩管理方通知卖家;卖家进行申辩并提供证据。逾期未回复,视为卖家接受买家的诉求,平台将根据该诉求退款,最高退款金额为该订单当前暂扣的款项自卖家收到通知起02个工作日内
    4. 调解核对证据(第5条);提供证据,协助双方协商补救方案及赔偿金额(由双方自行决定);向各方通报调解结果。案情复杂的予以延期,管理方通报延期原因自收到完整材料起03至07个工作日内
    5. 执行结果双方达成一致:制作协议记录并留存在平台上;平台根据协议向买家退款和/或向卖家结算,处理卖家违规行为(如有),随后结案。未达成一致:按照第9条执行按照协议记录或第9条规定执行
    6. 申请复核对平台的决定(拒绝受理、违规处理)或自动机制处理结果不认可的一方可提交“复核申请”;有权人员(客服/主管)予以审查并答复自收到复核申请起05个工作日内

    退还给买家的款项将退回至买家原转账账户;实际到账时间为退款指令执行起03至07个工作日,具体视银行而定。

    第7条 追踪码、状态与通知

    1. 每项反馈、要求、投诉均配有一个追踪码。提交人可在“我的投诉”一栏跟踪进度。
    2. 各状态流转:已受理 → 核实中 → 等待卖家申辩 → 已有结果 → 结案或申请复核。
    3. 系统通过电子邮件及站内账户发送通知:受理时(附追踪码)、状态变更时、要求补充材料时以及出具结果时。
    4. 在处理期间,订单处于“投诉中”状态且不予放款结算。

    第8条 未按承诺履约及卖家取消订单的处理

    1. 服务与已公布、承诺的内容不符:补救方案(重新提供服务或补偿同等服务、更换车辆、部分退款或全额退款)及赔偿金额由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、决定,并制作协议记录留存在平台上。
    2. 按协议支付的资金来源:平台从该订单暂扣的款项中支付;从导游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(自2027年3月31日起实施保证金制度后,若双方达成一致)。若不足以支付,平台将根据协议记录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、判决,从卖家后续应付款项中扣除,或要求卖家退还。
    3. 卖家取消已付款订单:买家获得100%退款。车行未能交付车辆:买家获得100%退款。
    4. 交车时车辆与描述不符:买家有权拒绝收车;经买家同意,车行可更换同等车辆,若买家不同意,则订单取消且买家获得100%退款。
    5. 导游确认后因自身过错取消:买家获得100%退款,并额外获得全部押金500,000越南盾(自保证金制度实施起);导游将被扣除信誉分,且可能被暂时封禁。旅游合作伙伴、车行取消订单将被扣除信誉分;若无正当理由多次取消,将限制发布新内容或封禁账户。
  • 具有有效凭证的不可抗力:平台协助调解;款项将被暂扣,并根据双方协议处理。
  • 本条第3款、第4款及第5款的退款指令在卖家取消已付款订单起最多24小时内执行——若卖家无法提供服务、无法交车(包括车辆与描述不符且买家不同意换车),则自订单因卖家未履约而在平台上被取消之时起算。平台将根据《运营规程》第VII.2条下架或强制修改不实内容,并对违规卖家进行处理(如有)。
  • 第9条 各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

    1. 平台继续暂扣相关款项。
    2. 平台指导各方提请国家主管机关(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、旅游或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等)、仲裁机构或法院依据越南法律予以解决;在收到合法要求时提供电子证据(电子合同、订单日志、聊天记录、支付凭证)。
    3. 平台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或判决办理退款、结算放款。
    4. 自平台通知调解不成之日起30天内,若无任何一方提交已向主管机关、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申请或诉讼的证据,平台将向卖家结算放款。

    第10条 自动化机制与人工介入

    1. 系统仅适用以下自动化规则:分配追踪编号;按服务类别分类;提醒处理期限;暂停对被投诉订单的放款;在卖家自买家提交请求起24小时内未作回应时自动取消订单(若预订接送机时间距接驾时间不足24小时:自买家提交请求起02小时内),或在卖家确认起24小时内买家未付款时自动取消订单(从报价生成的订单:自买家接受报价起算),且不迟于订单上注明的服务开始时间;在卖家点击“标记已完成”后买家在24小时内未予回应时自动确认完成。
    2. 自动化规则在测试环境中经过测试,并在实施前经总监书面批准;每03个月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,并在发现错误时立即调整。
    3. 用户如不同意自动化机制的结果(例如:订单被自动取消、放款被暂停),可点击“申请重新审核”;案件将转交客服人员/总监进行审核,并在收到申请后0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。

    第11条 侵犯知识产权投诉

    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投诉(附带权利证明文件及被投诉内容的链接)后,平台按以下步骤执行:

    1. 第1步:接收、分配追踪编号并核实投诉的有效性;自收到投诉起24小时内确认并分类。
    2. 第2步:投诉有效且有侵权依据的,下架或锁定相关内容。
    3. 第3步:通知内容发布者进行解释说明;发布者须在收到通知起02个工作日内提交说明。平台将审查双方资料,并在收齐资料后03至07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(复杂案件可延长并说明理由);若发布者能证明其合法权利,平台将考虑恢复该内容。
    4. 第4步:依法配合向权利人及国家主管机关提供必要信息。

    发布者如不同意下架或违规处理决定的,可根据第6条第6步提交“申请重新审核”。

    第12条 违规内容举报

    1. 用户可通过文章中的举报功能或通过“我的投诉”表单、电子邮件、热线电话举报违规内容(服务、文章、发布的帖子、评价、其他平台的带货直播链接等)。
    2. 违规文章在收到举报后24小时内下架。违法信息在收到国家主管机关通知或自行发现后24小时内下架。违规账户将根据《运营规程》第VII.2条进行处理。

    第13条 个人数据投诉

    1. 用户可通过第3条所述渠道就个人数据的收集、使用、共享及保护提出投诉;投诉将按第6条的流程解决。
    2. 查阅、更正、删除数据及撤回同意的请求,将在收到有效请求后72小时内根据《隐私与个人数据保护政策》进行处理。
    3. 用户有权向个人信息保护的主管国家机关提出申诉,或依法提起诉讼。

    第14条 卖家与合作者的申诉

    1. 卖家、合作者有权通过第3条规定的渠道对平台的决定提出申诉。对于拒绝受理、违规处理(包括下架产品、因违规追回佣金)的决定或自动化机制的处理结果(包括暂停结算),卖家、合作者可提交“复核申请”;客服/主管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    2. 对于每周对账单,卖家应在收到对账单之日起03个工作日内就差异情况进行反馈;逾期未反馈的,视为已确认对账单。

    第15条 统计与监督

    管理层按类别、按卖家对反馈与投诉数量、处理时长、按期解决率及各项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统计,以此作为评估卖家、优化服务并在有要求时向主管国家机关汇报的依据。

    联系方式

    1. 热线电话/Zalo:0335286405
    2. 电子邮箱:support@huongdanviendulich.vn
    3. 地址:胡志明市滨城坊武文杰街152–154号